扬州车船税新标准

扬州车船税新标准按江苏车船税新标准执行,以下是江苏车船税新标准相关内容:

  江苏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

  单位

  年税额

  标准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12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

  商用车

  客车

  中型

  48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至20人,包括电车

  大型

  540元

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30元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60元

不包括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

  轮式专用机械车

  60元

  摩托车

  每辆

  60元

  船舶

  机动

  船舶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

  每吨

  3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4元

  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

  5元

  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

  6元

  游艇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

  每米

  600元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

  900元

  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1300元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

  2000元

  辅助动力帆艇

  600元

  

扬州车船税去哪里交

  一、车管所

  扬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 秦邮路969

  电话:(0514)87032204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 新城河路194

  电话:暂无数据

  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 玉峰汽车汽车美容养护中心附近

  电话:暂无数据

  宝应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 淮江大道附近

  电话:暂无数据

  高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 江苏省外环路

  电话:(0514)84614426

  二、地税局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文昌西路58

  电话:(0514)82988088

  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金山路)

  地址:金山路1号

  电话:(0514)86559150

  扬州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地址: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8层

  电话:(0514)87871201

  扬州仪征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大庆北路60

  电话:(0514)83420208

  高邮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秦邮路136号

  电话:(0514)84613113

  扬州市邗江地方税务局

  地址:兴城西路185

  电话:(0514)87862296

  江都区地方税务局(江淮路)

  地址:江淮路16号

  电话:(0514)86531987

  

扬州车船税怎么交

导语:扬州车船税怎么交?车主指南为你提供扬州车船税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相关信息。

扬州车船税怎么交

1、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在具体执行时间上,由于各地准备的条件和时间的问题可能会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但原则上税务总局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都要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做法。

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应当一并缴纳车船税;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

2、自行缴纳:

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扬州车船税什么时候交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扬州车船税需要什么资料

在《车船税法》中就明确的告诉了购置车辆后新车主证明和资料。

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四)对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以外的免税车辆需提供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及复印件。

(五)已完税的机动车,需提供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六)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扬州车船税怎么查询

车船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扬州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或者持机动车行驶证到扬州主管地税机关车船税代征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