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吉林 » 长春 » 京哈高速1139公里108米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4-23 14:34:23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京哈高速1139公里108米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京哈高速1139公里108米违章拍摄点位于吉林省内,如果违章车牌是吉林省省内,可到当地高速交警部门便民窗口进行查询处理,如果违章车牌是吉林省外,属于省外高速违章,那么可在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出口或者交警的执勤点进行问询,并按照要求及时就地处理。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30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吉林长春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吉ANF***2023-11-3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3***2024-03-1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3***2024-01-1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3***2024-03-2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3***2024-02-1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Z***2023-12-0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Z***2024-01-2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BZ***2024-04-1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2-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2-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1-3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3-11-2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3-12-2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3-12-1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5-0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5-0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4-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4-01-0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11***2023-12-0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2006
吉ADX***2024-02-2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2003
电子眼违章抓拍小知识:
被摄像头“闪”了一下,就代表违章了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被电子眼“闪”了,别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车辆被摄像了。在这就给大家解释一下,我们前面提及的“闪”,其实那是摄像头的补光操作。目的是想让电子眼摄像更清晰,以准确无误地捕捉车辆类型,车牌号,违章情况等信息。

被“闪”了,就一定是违章被摄像了吗?

不一定的。我们在路上所看到的电子眼,通常有2种,分别为违章抓拍和例行登记。先说例行登记,这种电子眼的作用,主要是应用于记录车流量、每辆车的类型,甚至车内情况等,有需要时,警察蜀黍可以调取这些录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踪犯罪分子。另一类是违章取证的,第一次闪,可能是作为参照图,但如果发现多次被闪,那很大可能是违章了。以判定闯红灯违章为例,一般需要3张图片作为判断依据: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汽车越过停止线时;3、车辆完全越过停止线后还在移动。

这个过程中摄像头每拍一次,就说明在记录每一次位置变化。其它违章,像违法变道、压线违章等取证原理也是一样的。

没被“闪”,就表示没违章吗?

当然不是,如果光线充足,补光灯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还是会继续。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有些摄像机压根不需要“闪”,哪怕在晚上,它们也能记录得下来,在此,不厌其烦地再提醒一下车主们,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千万不要抱有侥幸,现在黑科技满天下,连非机动车违章都能抓拍,就更别说车辆违章了。

吉林长春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