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揭阳 » 普宁 » G238线S236线普宁市池尾平交路口西南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4-29 23:15:49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揭阳G238线S236线普宁市池尾平交路口西南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G238线S236线普宁市池尾平交路口西南违章拍摄点位于揭阳市普宁市,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35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揭阳普宁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粤VN1***2024-02-10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VN1***2024-04-08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VN1***2024-04-17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VQN***2024-05-08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3-0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4-09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2-1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5-1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5-1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W90***2024-01-28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00未知
粤VHX***2024-03-30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200未知
粤V02***2024-01-09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200未知
渝BN3***2024-03-27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00未知
渝BN3***2024-01-14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00未知
闽AV3***2024-05-0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1
闽AV3***2023-12-1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1
闽AV3***2023-12-1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1
闽AV3***2024-03-2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1
粤BW7***2024-03-18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200未知
粤BW7***2023-12-12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200未知
电子眼违章抓拍小知识:
被摄像头“闪”了一下,就代表违章了吗?

一般来说,只要发现“闪”了一下,别理是1次,还是2次3次,就说明您的车被拍了。不过先给大家解释清楚,我们上面提到的“闪”,其实那是摄像头的补光灯在闪。目的是为了让监控录像得更清楚,以准确无误地捕捉违章时间、违章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等“证据”。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违章被抓拍吗?

其实是不一定的。我们在路上所看到的摄像头,一般有违章拍照和例行登记两种。关于例行登记先解释一下,这种监控记录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记了车牌信息,车辆信息以及其它标志信息,有时候,警方可以,借助这些照片,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一种就是违章取证,只闪一次,可能只是记录标准信息,但如果发现多次被闪,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闯红灯违章为例,一般需要3张图片才能定性: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车辆超过停止线时;3、车辆越过停止线后依旧往前开。

在此过程中电子眼每记录一次,就说明在记录每一次位置变化。其他诸如压线违规、违法变道等取证原理也是一样的。

没被“闪”,就表示没违章吗?

当然不是,有时候,即使闪光灯处于待机状态,但电子眼却在悄无声息都运作着。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些摄像机根本不需要闪光,即便是夜晚,它们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厌其烦地再提醒一下车主们,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别抱侥幸心理,现在很多不为人知的黑科技,连非机动车违章都可以记录下来,汽车就更不用说了。

揭阳普宁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