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佛山 » 高明 » 文昌路与沧江路(南)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5-26 01:35:04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佛山高明文昌路与沧江路(南)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文昌路与沧江路(南)违章拍摄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20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1625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佛山高明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贵BCE***2024-04-131625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506
贵BCE***2023-12-191625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506
湘AH2***2024-05-0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1002
粤H83***2024-05-1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2003
粤H83***2023-12-16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006
粤H83***2024-03-0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2003
粤H83***2024-01-09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006
粤E46***2024-01-08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1-10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3-0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1-15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3-12-1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2-08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2-16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3-29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3-12-0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2-18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5-2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3-2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粤E46***2024-03-1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2002
违章摄像小知识:
路上被“闪”了,就代表违章了吗?

通常来讲,只要发现“闪”了一下,甭管是1次,还是2次3次,就是你已经被记录了。不过先给大家解释一下,前面文章所说的“闪”,实际上是电子眼的补光灯在工作。目的是想让监控录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准确捕获车牌号、违章类型等“证据”。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违章被记录了吗?

这可不一定!我们通常看到的摄像抓拍监控,一般有2种,分别为违章抓拍和例行登记。先说一下例行登记,这种监控记录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记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也包括记录车流量等,在查案时,警察同志可以,调取这些录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踪犯罪分子。另外一种功能就是违章记录,“闪”1次可能是记录信息,但如果我们被连续“闪”了好几下,那有可能违章被记录了。以闯红灯为例,一般需要3张图作为判断依据: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车辆越过停止线时;3、汽车整车越过停止线后还在移动。

这个过程中电子眼每“闪”1次,就意味着拍照取证1次。其它违章,像压线、变道、超速等取证原理也是一样的。

没被“闪”到,就表示没违章吗?

这也不是!有时候,即使闪光灯处于待机状态,但抓拍工作还是会继续。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些电子眼已经不需要补光,哪怕在晚上,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车主,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别抱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连鸣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别说车辆违章了。

佛山高明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