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中的时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的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设立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法院难于审理;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这是实践中最为常用的规则。很多人认为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依据乃是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是当场受伤,所以大多数人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这个计算规则存在三个不足:即要受到上文提到的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受害人治疗时间和侵权人及赔偿义务人下落不明等情形的制约。《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又规定“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以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不尽合理。
(二)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实践中也有人主张以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算时效期间,理由是:既然事故认定书是起诉的前提条件,事故认定书的送达表明公安机关就道路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已经结束,接下来进入当事人私力救济的阶段,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不过该规则同样也会受到交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当事人治疗时间的制约。此外,有的当事人在交管部门达成调解协议,但到期后义务人不履行协议;有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私下协商,但最终又未能达成协议。由于事故未经交管部门处理,交管部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以上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显然都无法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三)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法律上就更无此类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实生活中有的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法院就很难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因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四)伤残评定之日。伤残评定之日虽然比较容易确定,但不是所有的事故受害人均需进行伤残评定,还有很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另外,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的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从而导致时效期间不能开始起算。
(五)调解终结之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很多人主张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上接第35页)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调解已不再是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故其也不能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事实依据。
推荐阅读: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有哪些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是每个司机应当面对的问题,笔者特此整理了轻微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处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C快......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
一、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查看全文>>
-
在这方面,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行业内对于超过3个月未售出的车辆被定义为库存车。就连进口车也需经过6个月或...[详细]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注册过滴滴的私家车必须购买营运险才能合法运营。这意味着如果你选择不购买相应的保险,...[详细]
-
在考虑购买曾经涉及致命事故的汽车时,需审慎权衡其中利弊。这类车辆往往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和潜在问题,需...[详细]
-
当车主忽视了按时缴纳车船税,所面临的问题早已悄悄逼近。对于那些忽略车船税缴纳的车辆,年审始终是一个不...[详细]
-
纯电车、混合动力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之间的区别。 1. 纯电车(BEV): - **描述**:纯电车是指依靠充电获...[详细]
-
在当下,对于购车选择,是选购电动车还是传统燃油车值得深思。就经济角度而言,燃油车在续航能力上有着明显...[详细]
-
当代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让购买一辆全新车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除了挑选心仪的座驾外,新...[详细]
-
从经济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在使用成本上表现更为出色。相较于传统燃油车的燃料费用,新能源车的电力费用更...[详细]
-
油电混合车作为技术先进的产物,融合了电能与燃料,通过电池及发电机提供动力,在启动和加速时节约燃料。相...[详细]
-
汽车保险在发生事故后,对商业保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根据保险出险情况,商业保险第二年的费用会有所调整...[详细]
-
一般而言,在距离保险到期一个月内进行续保是最为明智的选择。这个时候不仅可以享受到各种折扣和优惠,还可...[详细]
-
首当其冲的是第三者责任险,这种保险覆盖了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承担责任...[详细]
-
在性质上,座位险被归类为责任保险,只有本车的驾驶员导致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而驾乘险则属于意外险,无论责...[详细]
-
在选择购买汽车时,人们经常陷入选择纯电车和插电混动车之间的困境。从环保性、维护成本和日常使用便利性等...[详细]
- 皓影0帧丝滑起手,早高峰也能开出多巴胺画风
- 为用户而变!魏牌全新“双山”登陆2025上海国际车展
- 数字化技术破局汽车产业,Unity中国携三大创新闪耀上海车展
- 入门即满配!比亚迪宋Pro DM-i限时钜惠,杀入9万级,手慢无
- 哈弗品牌开启新能源四驱时代,宣布新能源只做四驱车型!
- 智己汽车发布线控数字底盘技术,开启“具身智能”新时代
- Max版入门即高配,暗夜骑士版智美新生
- 12.49万起!捷途自由者汕头上市,“可城可野”新方式
- 车主说|环保又安全,育儿博主的放心之选
- 智趣新天地——东风纳米06全球预售发布会
- 喝一口啤酒一个小时能吹出酒驾么?
- etc扣费记录在哪里查询
- etc装在车上哪个位置最佳
- 学手动挡车学费多少钱
- c1驾驶证10年到期换证需要体检吗
- 车龄12年车还能跑高速吗?你好
- 几万块钱买什么二手车好
- 仪表红色三角形一个感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