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关于事故车辆被扣留超过15天后停车费如何算的。简单来说,如果车辆被扣留期间停车费不需要你自己来支付,只有等公安部门通知你去取车后,如果你没有及时去领取车辆,那产生的停车费就要由你自己承担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不能扣留车辆上的货物的,而且他们会尽快通知当事人来领车。如果你逾期未领取车辆,产生的停车费就得自己付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并且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如果交警扣车超过15天,需要去交警大队进行提车。
希望你能采纳!
停车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交警扣车。你可以要求交警出示收费依据,也可以缴费后持收据向纪检监察局举报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