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不得收取金融服务费,应当以适当形式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并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必须遵守上述要求。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4S店不得收取金融服务费,这是违法的行为。经销商在经营场所应当以适当的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者收取额外费用。另外,经销商也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供应商与经销商也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以及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除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