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更改了姓名,需要将行驶证上的姓名也进行更新。按照规定,可以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首先,填写一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行驶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局出具的有效证明;其次,准备4张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自照),对于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补办,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改名字了,需要将变更信息备案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您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来提交给车辆管理所。一旦车辆管理所受理,他们会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并重新核发行驶证。请注意,如果只是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或者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不属于“变更登记”,不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