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报废车的处理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且丢失了办理报废证明,可以请警方出具机动车车遗失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如果未注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违规驾驶人处罚。如果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车辆应当回收企业解体,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会将车辆的状态改成“强制注销”,并公告该车停止使用。被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领证。
已注册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包括达到使用年限、经修理调整不符合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车主应提交相关证件和表格,并将机动车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如果车辆是校车、大型客车、中型货运车或其他商用车辆,还需接受监督和销售,并提交车辆检验记录表并可以申请。
逾期报废车是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报废期限却未进行强制报废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这些车辆并予以强制报废。如果驾驶这样的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将面临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因为逾期报废车的技术性能已经下降,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极高,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