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电动车违章确实应该被免于处罚,可以进行申诉。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车辆被套牌、重复录入违章信息、交警录入信息错误、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等。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如果您认为电动车的违章罚款不合理,可以向当地交警队进行申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反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需要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没有异议,则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并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则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