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查封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得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但并未规定该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如果您的车辆被法院查封,您仍然可以在公路上行驶。
如果是法院扣押车辆,那么车辆将不能再使用;但如果只是车辆登记被查封,那么车辆还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能办理转移或抵押等手续。查封后汽车不能买卖登记过户而转移所有权,但所有者依法使用是可以的。被执行人在法院规定的执行期限内不执行的,法院将强制拍卖该查封的汽车,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查封时限制车辆使用,可以在查封的同时,将车辆扣押。
根据相关规定,被法院查封的车辆虽然可以正常开,但在查封期间不允许进行抵押、买卖等交易。具体来说,根据公安部124号令,车辆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同时,被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绝对不能开,因为这已经构成了非法处置或盗抢法院查封的财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