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驾照分的清零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会自动清分,比如是6月12日,则每年6月12日零点到次年6月12日零点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果违法所记分值未满12分,则会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个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如果被记满12分,则需要到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能将分数清零。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驾照分清零时间以驾照上的发证日期为准。每年在该日期那天系统会自动清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并不断循环。如果违法所记分值未满12分,则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自动清零。如果驾照被记满12分,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能将分数清零,否则无法正常使用驾照。
驾照分数清零时间是以初次领取驾照的日期为起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要机动车驾驶人未达到12分并缴纳所有罚款,记分就会被清除。每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驾照领取日开始,至转年同日前一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