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未投保交强险,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办理交强险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如实填写投保单,验证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和实际车辆信息相符并确定保险费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可以为以下三类情况提供责任赔偿:1)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2)医疗费用赔偿项目;3)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同时,在理赔时,投保人需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并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最后,投保人需要携带行驶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交强险主要是针对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赔偿。具体来说,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赔偿以及财产损失都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则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等;最后,财产损失赔偿则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和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