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丢失或者其他原因不在手上了,你需要持有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和所需资料一并申请注销。同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带上行驶证交一张合格的车辆照片,带好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即可办理。至于报废,只有符合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情况才需要将车辆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处理,并进行注销。这些情况包括达到使用年限、经修理后仍未达到安全技术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超标等。
如果车辆找不到了,可以进行报废注销。具体的方法有几种:一是如果车主自行拆卖或转卖导致车辆灭失,需要先申请并出具《机动车报废、灭失证明》,然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二是如果车辆被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扣留并已经报废,需要该执法部门出具文件或证明,然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三是如果车辆按规定批量报废回收且未办理注销登记,需要交警部门依法扣留涉案车辆,并通过法定程序批量报废回收后,由车辆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警部门将相关证明材料转递给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四是如果有相关证据证实车辆已经灭失,需要车辆单位或车主本人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该车辆处于灭失状态,然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如果是由自然灾害、失火、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灭失,还需要对应的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灭失的报废注销。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管所会在受理的一天内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如果要进行车辆报废,需要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加盖车主印章。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登记受理岗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需要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并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回收企业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车主持相关资料,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