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50%以上的处罚标准是扣六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将一次记6分。
货车超载是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且罚款要在500元到2000元之间。如果超载未达到30%,则只扣3分;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运输单位的车辆有这些违法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会被扣6分,而如果载物超过30%但未达到50%,则会被扣3分。此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还要处罚款,罚款金额在200元至500元之间。如果超重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罚款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载物时必须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也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