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检查驾驶证时可以直接使用电子驾照。只要驾照正常且未过期,驾驶员忘记携带纸质驾照,在路上查处时可以出示电子驾照。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驾照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而不是提倡和鼓励不随身携带驾照。如果需要申领电子驾驶证,司机可以在交管12123平台进行申领。使用电子驾照有利于交警对驾驶人的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上路时应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否则可能会被处罚并扣留车辆。但是,现在一些地方可以使用电子驾照作为携带证件的替代方式,所以在遇到交警执法时,出示电子驾照是可以的。同时,在一些其他场景下,如电子监控违章处理、保险理赔、汽车租赁等方面也可以使用电子驾照来进行认证。
交警可以使用电子驾照,但是有一些情况下无法使用。首先,电子驾照还没有启动全国联网使用的模式,仅在部分城市如云南、广州和哈尔滨等地试点使用,因此,电子驾照不能跨区域使用。其次,在需要行驶高速公路时,也无法使用电子驾照,因为高速公路交警不属于地方管辖,而且很多高速道路都跨越多个地区。如果忘记携带驾驶证,可以向交警出示行驶证和身份证进行查验,但可能会被罚款或扣分。建议还是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