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并扣1分。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则只罚款50元,不扣分。机动车驾驶人的扣分规定为: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不按规使租谨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和扣分具体规定如下: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罚款50元、不记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未系安全带的罚款规定不同,例如辽宁省罚款20元,江苏省罚款50元,重庆市可以口头警告或罚款100-200元。此外,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否则将面临罚款20元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中未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不同场合扣分及处罚款的标准会有所不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将扣除2分并罚款50元;若在其他路段,则只需罚款50元而不扣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一般只罚款20元,且不做扣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机动车驾驶时,副驾驶乘坐的人员也需要使用安全带,并且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