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车管所抵押登记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果是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理的情况下,还需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备案需要提交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在提交这些证件后,车辆的登记证书会由贷款机构保管,还清贷款后才会归还给用户。此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时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和凭证、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至于办理流程,客户提供车辆材料,借款方评估车辆价值并与贷款方协商,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抵押期满后还款解除抵押手续,偿还全部借款,配合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即可领取车钥匙。
进行车辆抵押登记备案,申请人需提供《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涉及到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情况,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如果是代理登记,则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