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以下地方缴纳汽车违停罚款:首先,如果你的违章没有扣分,你可以直接去自助缴费机或通过网上支付罚款。其次,你也可以携带罚款单到交警大队进行缴纳,或者选择指定银行缴纳,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缴纳。根据法律规定,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的十五天内,当事人需要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可当场缴纳罚款。罚款需开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没有统一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如果你违停了,你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交罚款。第一种是亲自去当地的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处理,也可以使用网络处理平台来办理。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十五天内,告知当事人需要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如果你逾期未缴纳罚款,每天将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新罚款。第19条提到,在某些情况下,对于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具体数额不超过二十元。
如果你的车违章没有扣分,你可以直接去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另外,你也可以前往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处理违章。处理违章时,请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在车辆违章地点或车辆注册地的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即可。根据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如果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如果机动车临时停车违规,处200元罚款;如果机动车在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或者临时停车,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被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现场,否则将面临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并有可能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请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的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