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精神病已经康复,但是驾驶证被注销了,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首先,你需要持有《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以及初次申领驾驶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凭证,前往原住址所属车管所分所。在那里,按照初次申领驾驶证的规定准备好相应的准驾车型考试,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即可。同时,你还需要进行体检,可以选择县级以上医院或车管所指定的体检机构。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并说明你需要预约参加科目一考试,然后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您的精神病已经康复,但驾驶证被注销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恢复它。首先,如果您的驾驶证是因为未提交体检证明而被注销的,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前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其次,如果您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只要补交体检证明即可恢复驾驶资格。如果您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即可恢复。如果超过三年以上,则需要重新考试全部科目。另外,关于机动车注销程序,您需要到所属辖区交巡警支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并支付相应费用即可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