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提前还清后仍收取违约金并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合。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申请适当增加;反之,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可根据申请适当减少。另外,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一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履行其债务。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车贷提前还清后继续收取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提前还车贷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是根据车贷合同上的规定来执行的。每份车贷合同都会详细说明关于提前还款的事项。通常情况下,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款,并且没有手续费。但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前进行提前还款,则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所以,如果汽车贷款时间不算太长且提前还款需要支付手续费,除非特殊情况,建议大家不必提前还贷。另外,一旦《提前还款申请表》被借款人银行确认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贷款人未能按照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和金额进行提前还款,那么这将视为逾期还款,贷款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提前还车贷收取违约金是合法的。如果您与银行之间有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履行。换句话说,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借款人可以与银行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而如果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适当减少。此外,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利息将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