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让左转弯车辆是正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应该先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过。同样,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也应该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因此,在允许通行的情况下,左转弯的车辆应该给直行车辆让行。此外,当交通信号灯都可以通行时,同向行驶的车辆要向同一方向转弯的车辆让行,右转弯的车辆应该让左转弯的车辆通过。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
在红绿灯存在的情况下,说直行应该让左转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是否有优先通行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没有红绿灯信号,优先通行权一般由同向前车拥有,无论其是直行还是左转或掉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后车不得超车前车进行左转或掉头。然而,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路况和相关的交通信号灯进行分析。有些路口可能设有交通信号灯,按照信号指示行驶即可;而有些路口可能没有交通信号灯,此时需要区分主路和辅路来判断优先通行权。
左转车辆应该让直行车辆先行,所以直行让左转弯是正确的。同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车在以下情况: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所以,遵守这些规定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