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违章申诉的结果通常在几天内出来。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有60天的时间向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至90天。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组织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后的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申请期限,那么申请期限会从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交通违章申诉的结果会在60天内出来。如果您不满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决定或拘留裁决,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复议决定,除非法律规定复议期限少于60天。如果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复议机关可以经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