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全责方应承担修理期间的交通费。在交通事故中,由全责方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但需要提供实际票据或按责任比例分摊。首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的交通费用,不足部分由全责方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先进行赔付,商业保险补足不足部分,然后由侵权人赔偿。若对方拒绝支付交通费用,您可以与其沟通并告知相关条例,要求赔偿。如果无法解决,您可以寻求交警的调解,他们在交通事故中具有权威性。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纠纷。
如果对方全责但不赔交通费,你有几种选择。首先,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或对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内容,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来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另外,判断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要考虑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事故主观上的过失以及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全责方不愿意支付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我们有几种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报警,让警察警告全责方。其次,我们可以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商谈赔偿事宜并签订协议,以便保险公司向我们支付赔款。另外,如果我们购买了三者险和车损险,我们可以请自己的保险公司代为追偿,他们会先垫付维修费用,然后代表我们向全责方追讨赔款,这样就可以减少我们奔波的麻烦,同时保护我们的利益。最后,如果全责方还是不肯支付,我们可以通过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责方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