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驾驶电动车时,出现了自己摔倒但没有碰撞的情况,然后直接离开现场而没有及时报警处理,这被认为是逃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以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如果有人受伤,你应立即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若需要离开现场,必须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所以,对于没有碰撞的情况而导致摔倒,应该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报案或协商解决。
无碰撞事故的电动车对方走了,被视为逃逸行为。如果在发生事故后,对方离开现场,并且之后未能联系上或找到对方,那就属于逃逸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事故发生不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就不能被认定为逃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