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见度低于100的情况下,建议车速保持在50米以上,并且保持车辆之间的距离。根据气象定义,能见度是指在特定天气条件下,人们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出目标物的最大水平距离。这主要受到大气中空气分子和气溶胶的影响,它们会衰减和散射光线,尤其是小粒子对可见光的吸收作用更为显著。因此,当大气中含有大量小粒子时,能见度会降低,远处的目标物将变得模糊不清。所以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减慢车速,同时保持至少50米的安全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当路段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此外,要与同车道前方车辆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需要注意的是,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当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能见度小于100米,你应该保持车速不超过40公里,并与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小于50米,你的车速应该不超过20公里。此时,你应该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在低能见度的气象条件下行驶时,有一些规定需要遵守。例如,能见度小于200米时,你需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车辆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小于100米,则需要开启更多灯光以及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同样需要开启相应灯光,车速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并且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