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完成后被追尾时,责任通常由追尾的一方承担。具体责任的划分取决于责任认定书。根据各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及其严重性来确定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同车道行驶时,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进行紧急制动。若出现超车不得情形,则不能超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根据行为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责任承担。若是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则对方无责任。此外,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提供赔偿。
通常情况下,变道的一方需承担事故责任。变道时,应观察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并使用转向灯示意自己的意图。如果发生追尾,说明后车没有根据情况判断变道条件,因此责任归属于变更车辆。对于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我们有以下规定:1)后车追尾行驶中的前车,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未开启尾灯,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3)前车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4)前车停车且设置了警示标志,后车承担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承担全部责任。这些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所以,在变道时发生追尾事故,一般由变道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应通过正确观察和判断确保安全变道。
变道完成后被追尾,责任归属的法律解析是这样的:如果发生变道后被追尾的事故,变道一方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在变道前,驾驶人必须观察交通状况,并确保变道不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因此,如果变道导致了追尾事故,变道车辆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它已经完成变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车道行驶的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则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