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和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缴纳的一种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辆需要缴纳360元的车船税。自2007年7月1日起,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需要同时支付车船税。此外,2018年8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而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只需缴纳原车船税的一半。
1.5吨的车船税为300元/年。现在乘用车的车船税是根据汽车排放量来征收的,随着排量增加,税额标准也会增加。具体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如下:1.0升以下为180元每辆车,1.0升至1.6升为300元每辆车,1.6升至2.0升为360元每辆车,2.0升至2.5升为660元每辆车,2.5升至3.0升为1500元每辆车,3.0升至4.0升为3000元每辆车,4.0升以上为4500元每辆车。此外,船税则是按固定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等于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需要注意的是,计税价格指的是购买应税车辆时向销售者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并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另外,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即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按年申报并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