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在夜晚的狭窄道路和桥梁上,我们要切换到近光灯。同样,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如果有对向来车,我们要在距离150米外切换到近光灯。此外,红绿灯控制的路口,在夜晚行驶时也要开启近光灯。若需要调节汽车近光灯,可以通过工具旋转大灯总成后面的旋钮来进行调整。确保近光灯和远光灯的位置、光线方向都正确。法规规定了多种情况下近光灯的使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要使用近光灯;夜间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开启近光灯。在夜间行驶时,如果没有路灯或能见度低,还要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在同方向行驶与前车近距离时,不可使用远光灯。此外,在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超车时,提前打开左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或鸣喇叭。
夜间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等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驶:减速靠右行驶,并保持与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距离;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此外,夜间会车时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要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要使用近光灯。
夜晚、窄路或窄桥以及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在距离对向车辆150米外切换为近光灯。此外,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也应开启近光灯。夜间行驶无路灯、能见度差(如雾、雨、雪、沙尘、冰雹等情况)时,需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处经过时,应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示意。超车时,要提前打开左转向灯,并变换远、近光灯或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