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租赁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个人签署的车牌租用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牌属于专车专用,私借用是违法行为。车牌本身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将车辆登记到车牌主人名下。所以,如果您租用他人的车牌,您的车辆也需要登记到车牌主人名下,这样您购买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作为车主,您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然而,根据《民法典》,只有当您驾驶该车时,且受益于此时的事故中,您才需要负责赔偿。因此,《车牌租赁协议书》并不受法律保护。请注意,签订这样的合同会扰乱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因此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涉及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如果返还不可能或没有必要,则应进行折价补偿。过错方应对对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相应分担责任。借用他人名字购买车辆是违法的,无论是通过私下租赁协议还是买卖协议,这都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的行为。
根据法律分析,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这样的合同应该被认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想使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须将车辆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然而,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需要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私借他人车牌是不合法的,因为机动车和车牌都属于专车专用,不能随意借用。车牌并没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所以,如果车主租用他人的车牌,自己的车也必须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来判断的。该法规明确规定了伪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转借、挪用、涂改以及非法扣留机动车号牌等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