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无权自行设定财政收入项目。土地属于公共资源,所以强制收取停车费就是违法的。此外,已缴纳车船使用费并按规定缴纳税款,已经为使用道路权付费。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出售或出租,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具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建筑区划内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归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作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和物业服务用房也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行设定财政收入项目。根据法律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城管部门和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可能引发合法性怀疑。此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路边停车收费被认为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非机动车也应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情况下,非机动车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指出,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是业主共有的,除非属于城镇公共道路或者明确归个人所有。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因此,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作为停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马路边停车位是属于公共资源的,私自占有或取得收益是严禁的。如果遇到路边上有划线停车位收费的情况,公民有权拒绝缴费。一般来说,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已经缴纳了各种税费。而路边停车是临时占用公共道路,但在有划线处停车时就不需要重复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