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大同 » 大同 » 国道208线506公里752米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5-14 12:23:23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大同大同国道208线506公里752米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国道208线506公里752米违章拍摄点位于大同市大同县,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28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大同大同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京AFM***2023-11-2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1-3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3-12-2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2-0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4-0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1-1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3-12-0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5-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3-2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3-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4-02-0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M***2023-12-1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S***2024-03-0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FS***2024-01-2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陕AR6***2024-02-2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陕AR6***2023-12-1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陕AR6***2024-03-2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陕AR6***2024-04-0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DZ***2024-01-0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京ADZ***2023-11-19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未知
电子眼违章抓拍小知识:
被“闪”了一下,就是被拍了吗?

一般来说,只要被电子眼“闪”了,不管是1次,还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车辆被摄像了。在这就给大家解释清楚,我们上面提到的“闪”,实际上是摄像头的补光操作。目的是想让监控录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获取车辆类型,车牌号,违章情况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为违规被抓拍吗?

其实是不一定的。我们在路上看到的电子眼,一般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违章摄像和例行登记。先说例行登记,这种摄像头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记录车牌、车型、车流量等,有时候,警察同志可以,调取这些录像、照片,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外一种,就是违章抓拍,“闪”1次可能是记录信息,但如果我们被连续“闪”了好几下,很大概率是违章被抓拍了。以闯红灯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张图片才能定性: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车辆越过停止线时;3、车尾离开停止线后还在移动。

这个过程中电子眼每“闪”1次,就说明在记录每一次位置变化。其他诸如违法变道、压线违章等取证原理也是一样的。

没被“闪”到,就没有违章风险吗?

当然不是,如果光线充足,补光灯并不工作,但电子眼却不闲着。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有些电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闪光灯,即便是夜晚,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在此,不厌其烦地再提醒一下车主们,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法规,别抱侥幸心理,现在很多不为人知的黑科技,连鸣笛都能抓拍到,汽车违章,就更不说的了。

大同大同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