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江苏 » 南通 » 228国道3286公里750米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4-30 11:03:18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江苏南通228国道3286公里750米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228国道3286公里750米违章拍摄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16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江苏南通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苏F5U***2024-02-2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2-2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4-2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3-0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3-11-2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1-1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1-0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3-1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4-3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1-3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3-3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1-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3-12-0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4-2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苏F5U***2024-03-2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沪APE***2023-11-1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2003
电子眼抓拍知识点:
被“闪”了一下,就是被记录违章吗?

一般来说,一旦发现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还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经被记录了。在此给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闪”,其实是电子眼的补光灯在工作。目的是为了让监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获取违章时间、违章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等“证据”。

被“闪”了,就肯定违章被摄像了吗?

其实是不一定的。我们通常看到的摄像抓拍监控,通常有例行登记和违章摄像两种。先说例行登记,这种电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记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也包括记录车流量等,必要时,警方可以,借助这些照片,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外一种,就是违章抓拍,第一次闪,可能是作为参照图,但如果闪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闯红灯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张图片作为判断依据:1、车辆还没越过停止线;2、车辆超过停止线时;3、车辆越过停止线后依然不停车。

在此期间电子眼每次摄像,就表示在取证记录着。其它的例如压线违规、违法变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证方式。

没感觉到拍照,就表示没违章吗?

别想得太简单了!如果光线充足,补光灯并不工作,电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随着技术升级,现在有些摄像机已经不需要补光,哪怕在晚上,它们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黑科技太多了,连行人违章都能抓拍到,汽车就更不用说了。

江苏南通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