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车主的赔偿责任
(一)驾驶员的雇主及车主身份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员是因从事雇佣活动而控制车辆运行,则赔偿责任主体将从驾驶员转变为雇主,驾驶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责任主体将成为雇主和驾驶员两个,且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驾驶员进行追偿。
认定雇佣关系从两个方面予以认定:
1、驾驶员的活动是在雇主的授权或者指使范围之内;
2、虽超出授权或者指使范围,但驾驶员活动的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职务有内在联系。
(二)出租和发包的车主
机动车的出租和发包是性质相近的两种交易活动,出租人或者发包人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出租和发包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出租人和发包人的赔偿责任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出租人或者发包人通过机动车虽然获取了利益,但只是正常的交易形成的,其对承租人或者承包人没有实际的运营控制权,因此不能简单地向挂靠单位一样将其视为雇主。租赁和承包是机动车的两个重要的交易方式,如果简单的让出租人或者发包人一概地承担赔偿责任,将会妨害机动车市场的正常发展,从而影响经济流转,阻碍社会的进步,所以,如果出租人或者发包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则应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出租人和发包人对此有一定的收益,获取了经济利益,同时对机动车增加了风险,因此,可以使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的受益人的角度适当分担责任。
2、如果出租人和发包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在其过错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关联程度上所确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附2008山东省高院审判纪要相关规定:关于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问题。机动车挂靠经营的情形比较复杂,但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目前审判实务中对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被挂靠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较大的分歧,各地做法不一,《2005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内部批复的精神,规定被挂靠人在收益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相对比较合理,但实践中不易操作,鉴于挂靠经营的不法性以及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对于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出借车辆的车主
出借行为都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就等于出租。由于出借是无偿的,所以只有在出借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出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审核借用人的资格及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辆等,才应根据过错程度及与交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联程度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车辆在修理、质押、和保管期间时车主的责任
在车辆维修、质押、以及被他人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修理单位、质押人、保管人都有妥善保管机动车的义务。此时,车主并不实际控制机动车辆,实际控制车辆的是修理单位、质押人、和保管人,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上述人员的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负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保障义务,故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上述人员承担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车主的责任
他人驾驶机动车是因他人的犯罪行为所致,超出了车主的主观意愿以及失去了控制机动车辆行为,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显示公允。故此,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车主在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六)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的责任
在我国,对于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管理制度,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车主的认定应当是已登记为准。但是现实情况下,有时,登记的车主并不享受车辆的所有权,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名义车主主要有两种情况:
1、车辆买卖完成,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特别是连续买卖均不办理过户手续。
2、借用他人名义购车。这两种情况下登记的车主实际上并不享受车辆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登记的车主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营运中获得利益,故登记的车主(名义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车辆的,和上述分析相同,出卖方(名义车主)也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推荐阅读:被机动车撞后怎样赔偿,被非机动车撞了怎样赔偿
一、被机动车撞后怎样赔偿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责,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责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交通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交通肇事的赔偿金额
一、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第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明确三点:其一、租赁、借用情况下,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二、机动车所有......查看全文>>
-
在购买车辆时,有时会碰到一种情况,即购得的汽车实际上是库存车。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需要妥善处理以维护...[详细]
-
在汽车科技领域中,油电混合和油电混动一直备受关注。这两种技术都旨在提高车辆动力性能和燃油经济性,但它...[详细]
-
当您成功还清汽车贷款的最后一期款项后,需要联系银行将相关文件归还并索取贷款结清证明。之后,前往车管所...[详细]
-
在选择汽车时,油电混合车和插电混动车各有优劣。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两种动力系统的特点。 充电便利...[详细]
-
就油电混合车而言,它代表了新能源科技的未来发展方向。通过结合燃油和电动系统,这种车型在节能与环保方面...[详细]
-
轿车以其较低的坐姿、良好的座椅支撑和自然下垂的手肘位置,为驾驶者提供了更加舒适和省力的体验。相较之下...[详细]
-
根据最新规定,车辆的出险次数与保费增幅息息相关。如果车辆在首年内发生一次事故,第二年的基础保费通常不...[详细]
-
在舒适性的对比中,就坐姿而言,SUV因其较高的座椅位置,在乘坐时确实能够避免双腿感到憋闷,这一点不可否认...[详细]
-
查询车保险到没到期,到柜台查询是一种常见方式。车主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至保险公司网点进行查询。虽然...[详细]
-
1. 充电方式: - 插电混合:通过外部充电桩为电池充电,实现长途驾驶时减少对发动机的依赖。 - 油电混合:...[详细]
-
插电混合和纯电动车有各自的优势,对于插电混合车,它在适用场景上相当广泛,无论是市区通勤还是长途旅行都...[详细]
-
当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和处理方式将成为焦点。以下是应对这种情况的相关措施: 责任判定: ...[详细]
-
机动车损失保险,是为车主提供的一项重要保障,不仅覆盖了车辆本身的基本损失,还包含了多种附加保险项目。...[详细]
-
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如果你注重燃油经济性和驾驶感受,油电混合动力车可能更适合你。它们通过引入新能源元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