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界定,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界定
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将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过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够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理?我们认为除上述解释的情形外,后者情形也应当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论处,而不应简单地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或者按照撞死多人的交通肇事罪处理。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必须考察死亡结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抢救的不作为而发生,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此外,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
1、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有心理态度已从过失转化为故意,行为人最初因交通肇事而致受害人受重伤,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是持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其后在明知受害人重伤须及时报告,否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行为人出于逃避罪责的目的弃伤者不顾而逃逸,对受害人可能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仅有认识而且已转化为放任甚至是希望的故意。
2、有追究受害人死亡的可能,一方面,受害人在交通肇事中遭受撞击而受重伤,但是没有严重到死亡不可逆转的程度,如果及时救助,则有生还的可能,如果在交通肇事中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仅有一息尚存,即使毫无延迟地将之送到医院救治及避免不了死亡的,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另一方面要求行为人有救助受害人的可能,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中亦受重伤等其他客观原因没有救助受害人的能力的,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要求出现了受害人死亡的危害后果。这里认定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基础。如果在交通肇事者逃逸之后,受害人被其他人救助而生还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4、受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有因果关系。也就是受害人的死亡是在行为人的消极的不作为的影响下造成的,这种不作为具有和以作为形式杀人的控制作用同样的效果,即逃逸行为合乎规律地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逃逸行为本来不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其他因素的介入而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进程因其他因素的介入而中断,不能让行为人对该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故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二、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处罚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非道路交通事故能由交警部门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5、为检验需要,必......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车祸后如何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如何对车祸纠纷进行调解
一、车祸后如何申请交管部门调解1、调解的当事人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2、调解的申请时间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需准备的材料,怎样举证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需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查看全文>>
-
在这方面,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行业内对于超过3个月未售出的车辆被定义为库存车。就连进口车也需经过6个月或...[详细]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注册过滴滴的私家车必须购买营运险才能合法运营。这意味着如果你选择不购买相应的保险,...[详细]
-
在考虑购买曾经涉及致命事故的汽车时,需审慎权衡其中利弊。这类车辆往往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和潜在问题,需...[详细]
-
当车主忽视了按时缴纳车船税,所面临的问题早已悄悄逼近。对于那些忽略车船税缴纳的车辆,年审始终是一个不...[详细]
-
纯电车、混合动力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之间的区别。 1. 纯电车(BEV): - **描述**:纯电车是指依靠充电获...[详细]
-
在当下,对于购车选择,是选购电动车还是传统燃油车值得深思。就经济角度而言,燃油车在续航能力上有着明显...[详细]
-
当代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让购买一辆全新车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除了挑选心仪的座驾外,新...[详细]
-
从经济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在使用成本上表现更为出色。相较于传统燃油车的燃料费用,新能源车的电力费用更...[详细]
-
油电混合车作为技术先进的产物,融合了电能与燃料,通过电池及发电机提供动力,在启动和加速时节约燃料。相...[详细]
-
汽车保险在发生事故后,对商业保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根据保险出险情况,商业保险第二年的费用会有所调整...[详细]
-
一般而言,在距离保险到期一个月内进行续保是最为明智的选择。这个时候不仅可以享受到各种折扣和优惠,还可...[详细]
-
首当其冲的是第三者责任险,这种保险覆盖了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承担责任...[详细]
-
在性质上,座位险被归类为责任保险,只有本车的驾驶员导致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而驾乘险则属于意外险,无论责...[详细]
-
在选择购买汽车时,人们经常陷入选择纯电车和插电混动车之间的困境。从环保性、维护成本和日常使用便利性等...[详细]
- 皓影0帧丝滑起手,早高峰也能开出多巴胺画风
- 为用户而变!魏牌全新“双山”登陆2025上海国际车展
- 数字化技术破局汽车产业,Unity中国携三大创新闪耀上海车展
- 入门即满配!比亚迪宋Pro DM-i限时钜惠,杀入9万级,手慢无
- 哈弗品牌开启新能源四驱时代,宣布新能源只做四驱车型!
- 智己汽车发布线控数字底盘技术,开启“具身智能”新时代
- Max版入门即高配,暗夜骑士版智美新生
- 12.49万起!捷途自由者汕头上市,“可城可野”新方式
- 车主说|环保又安全,育儿博主的放心之选
- 智趣新天地——东风纳米06全球预售发布会
- 喝一口啤酒一个小时能吹出酒驾么?
- etc扣费记录在哪里查询
- etc装在车上哪个位置最佳
- 学手动挡车学费多少钱
- c1驾驶证10年到期换证需要体检吗
- 车龄12年车还能跑高速吗?你好
- 几万块钱买什么二手车好
- 仪表红色三角形一个感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