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东营 » 东营 » 省道312义和卡口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4-12 12:17:13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东营东营省道312义和卡口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省道312义和卡口违章拍摄点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17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
以下是东营东营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鲁E65***2024-02-0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503
辽HQ8***2023-12-2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5-0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3-11-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3-1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5-0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3-16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3-3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2-1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2-2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3-12-2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3-12-2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5-0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3-12-1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1-2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HQ8***2024-03-2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未知未知
辽CH5***2024-03-2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2003
电子眼抓拍小知识:
路上被“闪”了,就是被记录违章吗?

实际上,只要发现“闪”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还是3下,就说明你的车被记录了。在这里先给车主们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闪”,其实那是摄像头的补光灯在运行。目的是想让电子眼摄像更清晰,以快速地获取违章时间、类型,车牌号、车辆类型等信息。

被“闪”中了,一定是违章被抓了吗?

这可不一定!我们在路上所看到的摄像抓拍监控,通常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违章摄像和例行登记。先说例行登记,这种监控记录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记录车牌、车型、车流量等,有时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这些数据,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外一种功能就是违章记录,“闪”1次可能是记录信息,但如果我们被连续“闪”了好几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闯红灯来说,一般需要以下3张照片才能定性: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汽车越过停止线时;3、车辆完全越过停止线后仍在继续移动。

整个过程中电子眼每记录一次,就表示在取证记录着。其它的例如违法变道、压线违章等取证原理也是一样的。

没被“闪”,就代表没有违章吗?

不是这么简单,有时闪光灯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电子眼却在悄无声息都运作着。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些电子眼根本不需要闪光,即使光线很差的时候,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一定不能靠运气,黑科技那么多,连行人违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别说车辆违章了。

东营东营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