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 | 违章时间 | 违章原因 | 罚款 | 扣分 |
鲁ATA*** | 2024-05-30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100 | 2 |
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现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还是3下,就表示您的车被拍了。在此给大家解释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闪”,实际上是电子眼的补光灯在运行。主要是为了让电子眼摄像更清晰,以准确获取违章时间、类型,车牌号、车辆类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为违规被抓了吗?答案是不一定!我们在路上所看到的电子眼,通常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违章摄像和例行登记。先说例行登记,这种监控记录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记录车牌、车型、车流量等,有需要时,警察同志可以,借助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踪犯罪分子。另一种就是违章取证,记录第一次,可能是记录初始信息,但如果发现多次被闪,那很大可能是违章了。以判定闯红灯违章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张图片才能定性:1、车辆在超过停止线前;2、车辆越过停止线时;3、车辆完全越过停止线后依然不停车。
在此期间电子眼每次摄像,就说明在记录每一次位置变化。其它违章,像压线违章、违法变道等,取证原来都是类似。
没发现被拍照,就代表没有违章吗?不是这么简单,有时闪光灯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电子眼却在悄无声息都运作着。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部份电子摄像头根本不需要闪光,即使在夜里,它们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厌其烦地再提醒一下车主们,开车一定要“讲规矩”,别抱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连行人违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别说车辆违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