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江西 » 抚州 » 清水湾路口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04-20 03:59:29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江西抚州清水湾路口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清水湾路口违章拍摄点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14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违停
以下是江西抚州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赣FC1***2024-03-25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4-19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4-28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1-20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2-26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4-03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2-08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4-01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1-23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2-24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1-05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3-01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3-12-17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赣FC1***2024-01-17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电子眼抓拍知识点:
路上被“闪”了,就肯定中招了吗?

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现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车被拍了。在此给大家解释一下,我们上面提及的“闪”,其实是电子眼的补光灯在运行。目的是想让监控录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准确捕获违章时间、类型,车牌号、车辆类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为违规被抓拍吗?

不一定的。我们通常看到的电子眼,通常有违章拍照和例行登记两种。先说例行登记,这一类摄像头的作用,主要是应用于记录车牌、车型、车流量等,必要时,警方可以,借助这些记录,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外一种,就是违章抓拍,第一次闪,可能是作为参照图,但如果我们被连续“闪”了好几下,那有可能违章被记录了。如闯红灯抓拍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张图片作为依据:1、车辆到达停止线前;2、车辆超过停止线时;3、车尾离开停止线后依然不停车。

在此期间电子眼每记录一次,就说明在取证一次。别的类型违章,如违法变道、压线违章等都是类似的抓拍方法。

没被“闪”,就表示没违章吗?

不是这么简单,如果光线充足,补光灯并不工作,但电子眼却在悄无声息都运作着。另外,随着抓拍技术的提高,现在有些电子眼根本不需要闪光,即使在夜里,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别抱侥幸心理,现在黑科技满天下,连鸣笛都可以记录下来,更不用说那么大辆车了。

江西抚州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