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开车门而撞到人,只要保险条款没有免赔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可以理赔。根据我看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依照不同情况承担责任。例如,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就会减轻。
如果开车门撞到人了,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都可以作为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方面,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则双方各自使用其交强险赔偿对方。如果一方是机动车而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如果一方没有保险,则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司机开车门撞到人,如果对方无过错,则司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对方有过错,如载人、逆行或制动不灵等情况,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到酒后驾车撞人,保险公司是不支持理赔的,司机需要支付受害者一定的补偿,并可能被吊销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