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电子警察的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通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你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包括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标注清楚复核审查。然后将申请表提交到交警大队中,并附上证据来申诉该违章记录。如果能够证明没有违章或者不是当事人,相关人员会消除违法记录。提交监控视频可提高申诉成功率。
如果对电子警察违章处理有异议,车主可以提出申诉或向上一级交通局进行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进行申请复议。如果申请期限超过60天,则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此规定不适用于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情况。
如果您对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记录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首先,您可以去当地交警政务大厅申请行政复议。其次,您可以复印行车证,并在背面填写复核审查,并将其送到当地交警大队,提供不是当事人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如果能排除,则交警部门会消除违法记录。最后,您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要求他们撤销违章记录。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您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同时还需要填写详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