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车位是指没有产权证明的车位,所以不能依法转让。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属由当事人约定。除此之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同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可以设立车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或者是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拥有的,可以通过合法的转让手续进行转让。
无产权的车位要转让,首先需要取得产权证,再按照产权车位的转让流程进行。产权证是国家颁发的对车位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也不允许转让。此外,车位产权和使用权也有区别,使用权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不能交易,而产权车位可以交易,并享有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购买车位时需注意是否归开发商所有以及是否能办理产权证,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车位的位置、车位号、面积、价格等细节,并登记备案。另外,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能出售。
要转让无产权的车位,首先需要获得产权。这种类型的车位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即使买了也没有法律保护。一旦当事人拥有了产权,就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