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违停警告次数和处罚有一定规定。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会口头或书面警告驾驶人,但不罚款不扣分,记录在案。如果再犯同样错误,两次警告会导致处罚款和扣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可以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现场。如果驾驶人不配合,妨碍交通通行,将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被拖车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如果拖车过程中损坏了车辆,需要依法进行补偿。市区内停车或没有及时驶离的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而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被罚款200元和扣6分。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违章停车一般会被扣1分。
福州对违停处罚有以下规定:如果车辆在同一天不同时间地点多次违停,会收到相应的罚款。对于违章停车,超过24小时内开出的罚单可以申诉撤销。一般来说,违章停车罚款为20-200元,不会扣分。此外,如果车辆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罚款金额为200元。而在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设立的地点停放或临时停车,罚款金额为100元,同时会记1分。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执行。根据该法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可能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具体见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