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三条车道限速有所区别。第一条车道限速范围是每小时100到120公里,第二条车道限速范围是每小时90到110公里,第三条车道则限速在每小时60到100公里。行驶时,要留意路上的交通标志,并遵守标志标明的速度限制。在雾、雨雪或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时,也要遵循以下规定: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至少100米距离。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至少50米距离。当能察觉并见度小于5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三条车道的限速如下:第一条车道是11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第二条车道是90-120公里/小时;第三条车道是60-120公里/小时。第四条车道是应急车道,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停靠或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禁止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不得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禁止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以及禁止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根据道路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以上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时,按照道路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低于每小时60公里。如果是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如果是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所以,在这个高速公路上,左侧车道是超车道,限速在110到120公里之间;中间车道限速在90到110公里之间;而最右侧车道的限速在60到90公里之间。记住,遵守交通规则是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