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指南 » 全国违章点 » 贵州 » 贵阳 » 云站路违章点 更新时间:2024-12-20 18:50:25
选择城市
说明:未收录违章黑点的省份城市及高速路,暂不显示
附近电子眼
贵州贵阳云站路电子眼违章拍摄点
简介:云站路违章拍摄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本站监控到主要违章有520+个,主要违章原因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344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等。"
拍摄类型:普通违章违停
以下是贵州贵阳违章拍摄点记录到的部分违章记录:
车牌违章时间违章原因罚款扣分
贵GGR***2024-09-0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03
渝D99***2024-09-01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003
贵A·7***U2024-07-1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0未知
贵A6P***2024-11-071344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03
贵A6P***2024-11-021344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03
贵A20***2024-07-3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03
贵A20***2024-08-1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00未知
贵A3A***2024-11-2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6
贵A5Q***2024-10-0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8-1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9-2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7-1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10-26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7-23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8-17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7-04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10-22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9-26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11-0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贵FP4***2024-09-2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150未知
电子眼违章抓拍知识点:
路上被“闪”了,就代表违章了吗?

通常来讲,只要被电子眼“闪”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车被拍了。不过先给大家解释清楚,我们前面提及的“闪”,实际上是摄像头的补光灯在工作。目的是想让摄像头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获取违章时间、违章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违章被抓拍吗?

其实是不一定的。我们通常看到的摄像头,通常有违章拍照和例行登记两种。关于例行登记先解释一下,这种电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记录车流量、每辆车的类型,甚至车内情况等,有时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这些数据,侦查破案,作为呈堂证据。另一类是违章取证的,记录第一次,可能是记录初始信息,但如果闪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闯红灯来说,一般需要3张图才能确定:1、车辆在停止线前;2、车辆超过停止线时;3、汽车整车越过停止线后仍在继续移动。

整个过程中电子眼每次摄像,就说明在取证一次。其它违章,像违法变道、压线违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证方式。

没感觉到拍照,就说明没违章么?

别想得太简单了!有时候,即使闪光灯处于待机状态,电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很多摄像头已经不需要补光,即便是夜晚,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车主,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千万不要抱有侥幸,黑科技那么多,连非机动车违章都可以记录下来,汽车违章,就更不说的了。

贵州贵阳电子警察违章查询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官方微信移动版

版权所有:© 2013-2023 车主指南 车主的贴心帮手

广州途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54683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