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 | 违章时间 | 违章原因 | 罚款 | 扣分 |
粤AG1*** | 2024-08-12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BZ7*** | 2024-07-2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BZ7*** | 2024-07-2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BZ7*** | 2024-10-26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2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7-2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7-2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7-22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01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17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8-28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11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1-02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2-1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18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01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9-12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08-10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0-05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粤S9S*** | 2024-11-23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处罚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款所列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 3000 | 6 |
一般来说,只要发现“闪”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经被记录了。在此给大家科普科普,我们上面提及的“闪”,实际上是电子眼的补光灯在闪。主要是想让电子眼摄像更清晰,以快速地获取车辆类型,车牌号,违章情况等“证据”。
被“闪”了,就肯定违章被抓了吗?答案是不一定!我们通常看到的电子眼,通常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违章摄像和例行登记。先说例行登记的这种,这种摄像头的用途,主要是应用于记录车流量、每辆车的类型,甚至车内情况等,有需要时,警察同志可以,调取这些录像、照片,追捕罪犯,侦查案件。另外一种,就是违章抓拍,“闪”1次可能是记录信息,但如果连续闪几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闯红灯抓拍为例,一般需要3张图片才能定性:1、车辆在停止线前;2、车辆超过停止线时;3、车辆越过停止线后还在移动。
这个过程中电子眼每次摄像,就说明在记录每一次位置变化。其它违章,像压线违章、违法变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证方式。
没发现被拍照,就没有违章风险吗?当然不是,有时候,即使闪光灯处于待机状态,但电子眼却不闲着。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有些摄像机根本就不需要闪光灯,即使光线很差的时候,它们也能记录得下来,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车主,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现在黑科技满天下,连鸣笛都能抓拍到,汽车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