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主本人无法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一位代理人去办理。具体流程是,需要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自己行使权力和签字,并把公证书和身份证交给代理人。如果是卖方无法到场,则需要找一位有济南身份证或暂住证的代办人,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是买方无法到场,则也需要找一位代办人并准备好相关资料。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代办人就可以直接到过户服务站办理过户手续了。
如果车主本人不能到场进行过户,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并指定代理人代替办理过户,但需要注意必须安排妥当。此外,在过户时需要携带一系列证件,包括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和保险单/卡/发票等,这些证件必须要有,甚至有些证件是必须要原件的,复印件都不可以。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规定,在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或是注销登记时,过户必须换号,只有小货车等货运使用性质的车辆可保留原号。
如果车主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车辆的提档外迁手续。但是,车主需要将自己的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绿本、交强险副本、车辆交易的合同和发票交给代理人,并且代理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当然,最好的情况是车主亲自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更快地办理手续。在办理完车辆的过户手续后,还需要办理车辆保险的过户手续,然后新车主就可以申请车牌,办理车辆的落户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