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三条车道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同方向有2条车道,则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此外,道路限速标志若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总结来说,高速公路三车道的车速通常为:第一车道(左侧):110-120公里/小时;第二车道(中间):90-120公里/小时;第三车道(右侧):60-120公里/小时。这些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同时,在夜间、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适当降低行驶速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三条车道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此规定是根据道路限速标志来确定的。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是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是60公里/小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车辆在道路上保持安全并符合交通规则。
根据相关规定,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是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是每小时90公里,而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是每小时60公里。这些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来确定的。此外,如果是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如果道路上有多于三条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仍然是每小时110公里,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是每小时90公里。道路上标明的限速标志与以上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限速标志上标明的车速行驶。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上的三条车道的车速范围是:第一条车道(左侧)110-120公里/小时(小客车专用道/超车道),第二条车道(中间)90-120公里/小时(客车专用道/快车道),第三条车道(右侧)60-120公里/小时(客货车专用道/慢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