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 | 违章时间 | 违章原因 | 罚款 | 扣分 |
贵CJW*** | 2024-01-1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渝BZ2*** | 2024-04-12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200 | 12 |
渝BZ1*** | 2024-02-09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 200 | 12 |
渝BZ2*** | 2024-03-07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 200 | 6 |
粤B73*** | 2024-04-26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浙B85*** | 2024-05-0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CJW*** | 2023-11-23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100 | 3 |
贵FP7*** | 2023-12-08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100 | 6 |
苏E2E*** | 2024-04-21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苏E2E*** | 2024-02-0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渝B71*** | 2024-01-1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200 | 6 |
贵FQB*** | 2023-12-30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QB*** | 2023-12-13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WJ*** | 2024-04-11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WJ*** | 2024-02-27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WJ*** | 2023-11-22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WJ*** | 2024-02-14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贵FWJ*** | 2024-03-26 | 6050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渝B71*** | 2024-02-15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200 | 6 |
实际上,只要发现“闪”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说明您的车被拍了。不过先给大家解释一下,我们前面提到的“闪”,其实是电子眼的补光操作。目的是为了让监控录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获取违章时间、违章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为违规被抓拍吗?不一定的。我们在路上所看到的电子摄像头,一般有两种类型,分别是违章摄像和例行登记。先说一下例行登记,这种监控记录的用途,目的是记录车流量、每辆车的类型,甚至车内情况等,在查案时,警察同志可以,借助这些记录,追查案件,追踪犯罪分子。另一种就是违章取证,只闪一次,可能只是记录标准信息,但如果连续闪几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闯红灯违章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张照片才能确定:1、车辆在停止线前;2、车辆越过停止线;3、车辆完全越过停止线后依旧往前开。
整个过程中摄像头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证记录着。别的类型违章,如压线违规、违法变道等取证原来都是类似。
没被“闪”,就代表没有违章吗?不是这么简单,如果光线充足,补光灯并不工作,但电子眼却不闲着。另外,随着科技进步,现在有很多摄像头压根不需要“闪”,哪怕在晚上,它们也能清楚地拍摄下来,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车主,驾车一定要遵守规则,别抱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连非机动车违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说那么大辆车了。